证监会指导证券交易所制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支持公司治理健全、内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经验丰富的优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开展资产证券化(ABS)及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进一步丰富参与机构形态,着力推动多层次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
《业务指引》坚持系统思维、市场观念、试点先行的原则,明确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开展ABS及REITs业务的制度机制安排。一是申请条件。要求开展ABS业务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治理健全,业务制度完备,部门和人员配置到位,资产管理能力较强。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按规定开展REITs业务。二是申请程序。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同步向沪深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证券交易所按照相关规则及《业务指引》的规定开展评估工作。三是自律监管。证券交易所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ABS及REITs业务实施自律监管,并根据监管需要开展业务检查。
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银保监会等有关方面,按照发展与规范并重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开展ABS及REITs业务,推动其他类型优质金融机构担任ABS管理人,畅通基础设施资产入市渠道,促进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良好生态,促进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