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酸检测时间要求有所调整,6月1日起大部分延长至72小时。
日前,在上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殷新同通报了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核酸检测时间要求的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稳步向好,我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向常态防控过渡的关键时期为促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整体发展,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调整优化核酸检测时间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自6月1日零时起,进入有明确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必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离开上海的人员仍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证明返沪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机场,港口,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冷链物流等需要定期进行核酸筛查的相关行业或岗位的从业人员,以及配送,城市保安等流动人员等,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核酸检测要求
四,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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