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北京市委社工委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第四届北京见义勇为宣传月暨第十三届首都见义勇为公民社会化评选活动。
根据消息显示,今年是首都维权先进单位,好市民评选表彰的第十三个年头评选表彰项目是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常设性表彰项目,旨在表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本市行政区域外居民中对见义勇为事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为见义勇为维权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本次评选表彰的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突出见义勇为事迹或者经本市行政区域外居民确认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确认时间而非行为发生时间为标准,更好地保障每一个见义勇为人员参与评价的权利
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现有政策,受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本人及其子女在教育方面有以下四项优待:
见义勇为人员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公办学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见义勇为人员本人,以及牺牲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人员,报考北京市高级中学时加10分。
见义勇为人员参加高考的,考生考试成绩加20分,
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的子女在报考市属高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目前,已有979人被表彰为首都好市民,79个首都维权先进单位,其中56人受到全国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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