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分阶段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记者最近几天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让企业有更多财力发展生产,海南省将分阶段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期为今年7月至9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阶段性缓缴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精神,海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阶段性缓缴的缓缴条件和范围为:缓缴期内经工程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被动使用,缓缴期内需补缴,符合《海南省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可以享受缓缴政策。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不仅要确保缓缴政策取得实效,还要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期间的日常监管对缓缴期内拖欠工资的建筑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额存储的重要依据同时,工资保障监管部门要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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