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最近几天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流域青海段生态文明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青海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对黄河流域青海段部分水域实行禁捕,严禁一切天然鱼类捕捞活动。
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的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生活在这里的水生野生动物多数为我国特有的高原珍稀物种禁捕水域主要包括:黄河流域青海段干流,扎陵湖,鄂陵湖,重要支流大通河,湟水河,隆务河,格曲河,东柯曲河,西柯曲河,泽曲河,曲什安河和大河坝河在禁捕水域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布设刺网,围网,拖网等网具捕捞一切天然鱼类资源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禁渔是我国黄河流域长度最长的一次禁渔,且是全年禁渔禁捕期内扎陵湖,鄂陵湖,黄河尖扎段,黄河贵德段等7个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垂钓活动为保证当地渔民的经济收入,每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在龙羊峡保留池沼公鱼的捕捞期,其间只限捕捞大水面增殖的池沼公鱼,严禁捕捞其他鱼类资源
此外,在禁捕水域和禁捕期限内,因资源调查,科研等特殊原因需要采捕天然鱼类资源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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