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河北省专利奖奖励办法》,首届河北省专利奖申报评选工作最近几天正式启动。
一,奖项设置
省级专利奖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表彰名额不超过5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个,二等奖不超过10个,三等奖不超过10个,优秀奖不超过25个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占全部奖项的比例不低于80%
根据《河北省专利奖励办法》,对获奖项目给予以下奖励:
以省政府名义作出奖励决定,向获奖专利权人和发明人颁发奖牌和证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获奖项目,
获得省级专利奖二等奖以上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专利,建议优先申请中国专利奖,
获得省级专利奖的专利发明人所在单位应将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固定住所且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发展政策的企事业单位的专利权人如果有多个专利权人,所有专利权人应当同意参与评价
2021年12月31日前,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已被授予,专利权有效且稳定,
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的专利申请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有相对完善的专利申请保护措施,
一个专利是作为一个项目来评估的。
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申报专利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省专利奖,
申报历届省级部门专利奖未获奖且实施中无新的实质性进展,
有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方法
省专利奖参评项目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推荐单位为省政府相关部门,直属机构,中支驻河北相关单位,各市市场监管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在河北省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自荐单位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四。申报程序
今年省专利奖项目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在河北省专利奖申报系统中申报提交信息后,还须向推荐单位提供与系统中申报信息一致的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和推荐
提交推荐材料推荐项目确定后,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线下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在河北省专利奖申报系统中申报信息后,将相关申报材料导出,并按要求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给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将推荐项目的申请材料报送省专利奖励办公室
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院士推荐和自荐
院士推荐项目和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项目,系统申报和线下纸质,电子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参评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公示和推荐,不占用本市推荐名额公示,推荐等相关程序与本市推荐项目一并进行
动词 预防措施
1.申报单位应自行选择推荐方式为避免重复报告,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推荐方式
2.本次专利奖励申请的纸质和电子材料由推荐单位通过EMS快递提交,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不接受申请人自行提交的材料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后期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3.申报单位网上网下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6日24:00,各推荐单位通过申报系统提交材料并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24: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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