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本网从江西省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相关条例,江西省今年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的津贴均有不同程度上涨。
据介绍,调整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4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6元,三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8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被确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因工致残职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其生活护理费标准一律调整到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4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8元如工亡职工有多个供养亲属的,其增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160元/月
按照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享受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按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12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96元的标准调整伤残津贴待遇,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此外,因工伤提前退休人员2021年养老金提高标准低于四级伤残津贴调整额120元的,补足差额至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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