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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颁布地方性法规为城市更新提供法律保障

2021-11-06 17:03  阅读量:4143   来源:东方网   

6日,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北京,厦门,景德镇等21个市将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首批试点于今年11月启动,历时两年,重点探索城市更新总体规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和政策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近几天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号文件,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的目的是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发展建设方式,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实施模式,配套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通知指出,要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分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为先,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顺序鼓励颁布地方性法规,为城市更新提供法律保障

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的原则,以保留,利用,提升为重点,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要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这21个试点城市包括:个北京,唐山,河北,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沈阳,辽宁,南京,苏州,宁波,安徽,铜陵,厦门,江西,景德镇,烟台,潍坊,湖北,长沙,湖南和重庆渝中。广州的城市更新政策主要是规范性的。2015年,广州发布《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明确了工作原则,分工机制,城市更新范围,城市更新方式,城市更新主体,城市更新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等。2019年4月出台《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议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2021年7月,《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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