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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天津市消防条例》11月9日起施行强化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

2021-10-25 15:01  阅读量:7765   来源:东方网   

:近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天津市消防条例》,将于今年11月9日起施行。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处处长李彤介绍,该条例强化了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政府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等。103010等两项国家标准可以引导企业开展动力电池梯级利用,规范梯级利用的产品标识,促进资源最大化,高效化利用,避免新电池制造带来的资源消耗,能源消耗和环境负荷,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还发布了《公用纺织品洗涤场所节水管理规范》《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循环再利用涤纶生态技术要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通则》《车用生物天然气》《果蔬类周转箱循环共用管理规范》等一系列国家标准。坚持预防为主,消除火灾隐患,明确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本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电动车管理,防范消除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火灾隐患。

“根据该条例,健全荣誉体系和保障措施,尊崇消防救援职业,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并落实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安置、抚恤以及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安置等方面的优待保障政策;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志愿消防队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志愿消防队员参加火灾扑救,对作出贡献的志愿消防队员,应给予鼓励。”李彤说。在绿色可持续领域,国家标准《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对酒店,医院等洗涤量大,用水量大的公共纺织品洗涤场所进行规范,加强其用水管理和定额管理,对提高我国水资源利用效率,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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