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浦发深分债转2020002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已于2021年1月13日在《经济日报》第6版刊登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现以补充公告方式通知序号SZ004项下的借款人和担保人(其他内容仍以原公告为准)。
公式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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