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去年以来,甘肃将“完成4万户15.23万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列为2023年省委省政府十件为民实事之一,接续开展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全年搬迁安置群众40354户,超计划完成年度任务。
甘肃地理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2023年,甘肃健全“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区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包抓”责任体系,定期调度、联席会商、驻点督导,确保每项政策落地、综合配套到位。规范“户申请、村复议、镇审查、县认定、市审核、省复核”六个工作程序,实现对象认定网上办理,动态更新搬迁数据库,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依托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管理信息系统,采取搬迁进度“网上查”、搬迁变化“天上看”、重点问题“地上核”,提升了搬迁工作精细化水平。
紧扣“搬出安全”, 聚焦“应搬早搬、应搬尽搬”,甘肃将河湖管理范围搬迁变更为河湖管理范围及暴雨山洪灾害受灾区搬迁,将三级认定工作纳入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管理信息系统,并对临崖、临坎等存在地质灾害风险的区域开展风险区划定。推动落实资金筹措、财税金融扶持、土地盘活利用、搬迁群众原有惠农政策保持不变等综合“政策包”,支持基层创新推出“住房贷”“产业贷”等金融产品,确保有限资金高效利用。截至2023年底,全省累计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6.4亿元,累计发放贷款39.01亿元,最大程度上满足了群众需求。
为促进“潜在土地资源”向“优势拉动资本”转化,甘肃统筹安排“建新”和“腾旧”,全年累计供应建设用地12766.47亩。推动迁出区废旧宅基地腾退复垦,累计拆除旧房35292户、复垦20186户、复绿3350户,全面提升避险搬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确保搬迁群众增收产业实现全覆盖。数据显示,全省整合扶持产业项目资金10.09亿元、涉及产业项目121个,通过资产收益分红、就近就地就业等方式,吸纳搬迁群众就业14438人。
各地政府因地施策,积极推广以工代赈,设置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为无法外出的搬迁群众提供就近就业。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基本实现有意愿的劳动力应转尽转。2023年建成集中安置点260个、集中安置房2.2万套,累计建成安置点401个。坚持水电路网协同、就医就学一体、养老助残联动、文化绿化同频、累计配套党群服务中心68个,文化广场108个,改建中小学幼儿园86所,村卫生室99个,养老服务设施47个,基本实现“出门有路、抬脚上车、就近就学、便利就医”,让搬迁群众增强了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洪文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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