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和阳光运作的通知》,从做好项目前期论证,推进项目规范运作,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确保项目阳光运作四个方面提出了14条具体措施规定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过红线10%的地区,不得新增PPP项目,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市场主体作为社会资本方平等参与PPP项目
通知的出台,为PPP的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的方向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蓝萍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知》以规范发展和阳光操作为核心思路,在重申防范隐性债务风险和守住地方财政承受能力10%红线两大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当前PPP发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规范要求和指导意见同时,在PPP项目库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信息质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界定和规范存量资产转让项目运作,是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赵世坤表示,利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时,建议注意筛选权属清晰,有长期稳定经营收入的存量资产资产转让的方式和程序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和PPP操作规程的要求同时,要合理确定转让标的,评估对象应与转让标的一致,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社会需要有资产运营管理的能力,合作双方都要提高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监管
上海集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裁徐玉环表示,一方面,通知重视事前,强调科学长远决策,促进公平竞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规范存量盘活,为地方政府利用PPP有效扩大投资提供指导,另一方面,我们重视事中和事后,强调绩效管理和政府信用建设,预算管理和动态财政承诺,执行审查和信息公开,以提振社会资本的信心,确保PPP项目的平稳运行,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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