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资,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品监督主管部门:
现将《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王卫明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推动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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