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ST康美证券集体诉讼案判决其中,5名独立董事均需承担1.23亿元—2.46亿元不等的连带赔偿责任,而他们的年薪为10余万元
据红星资本局此前报道,在该案件判决后,从11月12日到19日,已有17家上市公司公告独董辞职,共计18人。
日前,红星资本局通过巨潮资讯网发现,辞职的独立董事数量目前仍然在增加,在上述稿件发出后,又有6家上市公司发布关于独董辞职的公告。
这6家上市公司分别是宇信科技,科新发展,众信旅游,光弘科技,金花股份和优博讯。值得一提的是,5位独董的连带责任比例分别为5%或10%,对应金额分别或高达23亿元,46亿元,远超其在康美药业任职所获薪酬,难怪市场人士直言:康美案后,担任A股公司独董的风险太大了。
截图自巨潮资讯网
从公告披露的内容来看,上述7家上市公司的独董多是因个人原因辞职,少数是因为任期届满或拟受聘为上市公司的其他岗位。
对于在*ST康美证券集体诉讼案判决后独董辞职的上市公司,有投资者认为,这些上市公司或许都应该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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