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获悉,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认定了19家境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其中国有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城市商业银行4家。
为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健经营,同时发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明确了附加监管要求,建立了附加资本,附加杠杆率,流动性,大风险敞口等附加监管指标体系。
根据《附加监管规定》,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在0.25%至1%之间,监管符合市场预期所有入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均满足额外资本要求,无需立即补充资本,不会影响信贷供给能力
19家机构入选首批系统重要性银行。
此次公布的名单显示,6家大型国有银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4家城市商业银行入选中国首批系统重要性银行。
按照系统重要性得分由低到高分为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5组第二集团由4家公司组成,包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3组,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第四组由4家公司组成,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第五组暂时不可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系统重要性银行规模大,业务复杂度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关键服务,其稳健运行关系到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从夯实我国银行体系健康发展基础的角度来看,需要进一步完善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的基本政策框架,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在落实各项微观审慎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满足更高的监管标准,提高抗风险能力
额外的资本要求在0.25%到1%之间。
此次发布的《附加监管规定》,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的实施提供了指导和依据,也意味着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认定,附加监管和回收处置的政策框架得到完善。
103010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资本和杠杆要求,推动其提高吸收损失能力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在发生重大风险时提前规划应对计划,提高风险处置能力从宏观审慎管理角度看,应加强事前风险预警,与微观审慎监管加强统筹和协同
具体而言,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类,分别适用于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附加杠杆率为附加资本的50%,分别为0.125%,0.25%,0.375%,0.5%和0.75%
根据《附加监管规定》,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在0.25%至1%之间,监管符合市场预期同时,《附加监管规定》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建立内部资本约束机制,提高资本内生积累能力,充分发挥资本对业务发展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明确回收和处置计划的要求。
003010还明确了回收处置计划的要求,将回收处置计划作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的重要工具。
恢复计划应明确银行如何从早期危机中恢复,并确保在满足预设的触发条件后才能启动和实施。处置计划应详细说明如何安全,快速,有效地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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